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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申請

台灣服務禮儀品質管理協會
會員入會申請須知

一、成立宗旨

藉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參與,為推廣服務禮儀品質的落實推行,提升服務品質效能


1. 協助企業、機關:提升服務品質效能;創造顧客滿意、認同忠誠評價;達成績效利潤提升、永續經營。

2. 協同公益、慈善社會單位:推動良好服務理念、落實心靈充實、成就富而好禮、感恩謙卑的生活環境。

3. 協助個人:建立自信、創造良好人際關係、實現自我理想規劃。


二、入會資格

1.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2. 團體會員:凡經政府機關登記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或團體,贊同本會宗旨,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一人代表以行使權利,其公司員工得以會員優惠價參與各項活動,但每次最多以十人為限。

3. 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為贊助會員。

4. 榮譽會員:凡對服務禮儀推廣、研究推展,有卓越貢獻者,由理事提名,經理事會通過,為榮譽會員。


三、會員依章程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發言權。

2. 參與本會各項集會及活動。

3. 享受協力廠商與本會配合之各項福利措施。

四、會員依章程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1. 按期繳納會費:入會費伍佰元,年費貳仟元。年度計算期間:每年一月一日至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如經通知後仍不繳納者,視為自動放棄會員資格,由理監事會決議後,視同除名。

2. 按時繳納會員大會所通過之應繳款項。

3. 參與本協會之活動,並負責完成本協會所託付之工作。


五、行為規範

會員必須遵守本會規章,不得擅自在外利用本協會之名義作個人之活動,或破 壞本協會名譽之事情。一經察覺將依法究辦,經理監事會決議後除名以維護會譽。



六、退會

會員得隨時以書面說明申請退會,並於會計年度結束時生效。退會會員得再申請入會,但依新會員入會之規定重新辦理。被除名之會員,不得再申請入會。退會會員不得要求退還任何基於會員義務所為之給付或其他有價無價贈與。




七、申請入會

如欲申請資料請洽詢台灣服務禮儀品質管理協會,並附上二吋半身照片兩張、畢業證書影本、身份證影本等相關資料寄下述地址:


聯絡人:林詠晴小姐
聯絡電話:(04)23178608
聯絡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河南路一段170號5F之4
E-MAIL:bim@scsq.com.tw